風(feng)險評估主要法律依(yi)據
(1)《關于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中辦發〔2012〕2號);
(2)《關于印(yin)發國家發展改(gai)革委重大固定資(zi)產投(tou)資(zi)項目社會穩(wen)定風險(xian)評估暫行辦法(fa)的(de)通知(zhi)》(發改(gai)投(tou)資(zi)〔2012〕2492號);
(3)《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3號);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5)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山東省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魯發改投資〔2014〕471號)。